廉政园地

从“实施纲要”到“五年规划”

反腐倡廉惩防体系规范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2005年1月,中共中央以3号文件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中共中央又以9号文件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在3年多的时间内,中共中央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门下发两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工作规划》将《实施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了调整,由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四项工作部署拓展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工作部署,形成了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

  《工作规划》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进一步确立,标志着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已趋于成熟,为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工作规划》的实施,对贯彻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海洋信息时讯(2008-06)